教学信息网

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6年05月20日 14:08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hui) 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hui) 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厅统一安排,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本专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521—531日。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从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线上习。

学习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以下学习内容。

1.通识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学生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学生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和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培训证书(shu)

培训证书(shu) 形式为电子证书(shu) ,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shu) 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shu) 。证书(shu) 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证书(shu) 应用

学院:组织开展较好,落实成效显著的学院,在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奖励,具体以学校下发文件为准。

毕业生:学生每完成一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可替换或置换一门通识选修课程(不限类型)通识课、交叉课、实战课每类课程最多只可替换或置换一门通识选修课程;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可用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shu) 替换或置换四门通识选修课程(不限类型)。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参与培训的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二)各学院应自行对完成学习要求且达到课程考核标准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做好课程考核要求的认定工作。

(三)学院须202665日前将培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德龙0431-85250081

材料报送:61965257@qq.com



附件: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520


上一条:关于2026年全国高校西班牙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首批吉林省高等教育人工智能示范课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

通知公告

     

 

教学信息网

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电话/传真:0431-85250092